开车撞人了走保险,自己还需要赔钱吗?
我开车不小心撞到人了,报了保险,但心里还是很忐忑,不知道最后自己要不要再掏钱赔偿。我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想了解下在不同的情况下,比如事故责任划分不同、赔偿金额高低不同等,走保险后自己是否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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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人后走保险,是否还需要自己赔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要看事故责任的划分。如果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下走保险后自己无需赔钱,依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其次,要看保险的赔偿限额。一般车辆会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是法定强制保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如果事故损失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那么保险公司会承担赔偿责任,自己通常不需要再掏钱。例如,交强险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等范围内进行赔偿。 然而,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超出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此时就需要看商业险的情况。如果投保了足额的第三者责任险,且剩余赔偿金额在商业险的赔偿范围内,那么由商业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自己可能也无需再额外赔偿。比如,商业险的保额较高,足以覆盖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赔偿金额。 但如果赔偿金额超出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偿总额,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那么超出部分就需要由侵权人,也就是开车撞人的一方来赔偿。这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总之,开车撞人走保险后自己是否还需要赔钱,要综合事故责任、保险赔偿限额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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