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异地办理离婚证,需要区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不同的方式。 首先是协议离婚。目前,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不能在任意异地办理。办理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 办理流程如下:第一步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第二步受理,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第三步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四步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进行审查;第五步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是《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然后是诉讼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离婚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据材料等。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管辖的相关规定 。 相关概念: 住所地:就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