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如果要起诉欠钱不还的人,一般需要准备以下几类材料: 首先是起诉状。这就像是您向法院说明情况的“说明书”,要清楚地写明原告(也就是您自己)和被告(欠钱的人)的身份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明确写出您的诉讼请求,就是您希望法院怎么帮您解决问题,比如要求对方还钱,以及要不要计算利息等。另外,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也就是为什么会借钱给对方,对方又怎么不还钱的事实和理由写明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了起诉状应当记明的事项,就包含这些内容。 其次是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常见的就是身份证、户口本等。这些材料是用来让法院确认您和被告都是合法参与这个案子的人。 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也很关键。像借据、收据、欠条、借款合同这些都是直接能证明对方借了您钱的证据。要是没有这些书面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邮件、短信等能证明借款事实和金额的材料也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得提供这些能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也不能少。要是您在诉讼请求里要求对方还本金和利息,那就得有一份计算清单,说明本金是多少,利息是怎么算出来的,依据是什么。 如果对方之前还过一部分钱,那还需要提供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比如收条、付款凭证等。 此外,如果您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需要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等信息。要是您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就得提供授权委托书。还有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用来确认对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送达地址。 相关概念: 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文件,阐述诉讼相关信息。 诉讼主体资格证明:用于证明参与诉讼的当事人身份合法有效的材料。 债权凭证: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书面材料。 财产保全:为保证判决能得以执行,对相关财产采取的保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