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赠与合同交付就生效吗?


在探讨现金赠与合同交付是否生效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现金赠与合同。简单来说,现金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现金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赠与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也就是说,只要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有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合同就成立了。 那么交付在现金赠与合同中起到什么作用呢?一般情况下,现金的交付往往被视为赠与行为的完成。当赠与人把现金交付给受赠人时,受赠人就取得了这笔现金的所有权。不过,交付并不直接等同于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了法律上的效力,双方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在现金赠与合同中,合同成立和生效通常是紧密相连的。当双方达成赠与的合意,合同就成立了。而一般在交付现金时,合同也同时生效。但是,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附了生效条件,比如约定只有在受赠人完成某项特定任务后,赠与合同才生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现金已经交付,只要所附条件未成就,合同就不生效。 此外,如果赠与合同涉及到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比如救灾、扶贫等公益赠与,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即使没有交付现金,受赠人也有权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义务。《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现金赠与合同在交付现金时往往生效,但也要考虑合同是否附条件以及合同的性质等因素。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涉及到现金赠与,建议双方明确约定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相关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