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狱友是否会被加刑?
我在监狱服刑,同牢房有个人老是欺骗其他狱友。我担心这种行为会不会导致他被加刑,所以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在监狱里欺骗狱友的行为是怎么规定的,会不会因此增加刑期呢?
展开


在探讨欺骗狱友是否会被加刑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来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加刑”在法律上的含义。加刑通常是指在罪犯原有的刑罚基础上,增加其服刑的期限。在我国,罪犯服刑期间刑罚的变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来说,加刑往往和罪犯在服刑期间又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或者严重违反监规纪律等情况相关。 单纯的欺骗狱友行为,如果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通常不会直接导致加刑。《监狱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了,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一)聚众哄闹监狱,扰乱正常秩序的;(二)辱骂或者殴打人民警察的;(三)欺压其他罪犯的;(四)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五)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六)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七)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八)有违反监规纪律的其他行为的。从这条规定来看,单纯的欺骗行为并没有明确列入其中。但是,如果这种欺骗行为情节严重,比如通过欺骗手段骗取狱友大量财物,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那么就属于又犯新罪。根据《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这时候就可能面临加刑的后果。 此外,如果欺骗行为导致了欺压其他罪犯等破坏监管秩序的后果,监狱也可以根据《监狱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其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等处罚。所以,欺骗狱友是否会被加刑,关键要看欺骗行为的性质和造成的后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