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我之前签了一份合同,现在因为某些原因想要撤销它。我就想知道,如果我把合同撤销了,需不需要给对方赔偿违约金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担心会有什么风险,所以想了解下在合同撤销的情况下,关于违约金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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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一般不需要赔偿违约金。首先要明白,合同撤销和合同违约是不同的概念。合同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而合同撤销是使合同自始就没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这就意味着合同被撤销后,就相当于这份合同从一开始就不存在,所以基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也不再具有效力,自然也就不能主张违约金。 不过,如果合同撤销是一方的过错造成的,那么另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比如,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若一方存在欺诈行为导致合同被撤销,那么受欺诈方因合同撤销遭受的损失,比如为履行合同做准备所花费的费用等,欺诈方就应当予以赔偿,但这并非是基于违约金条款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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