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是否会过期?


著作权是否会过期,需要根据具体的权利类型来判断。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著作权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它与作者的人身不可分离,通常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其中,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这意味着,无论过了多久,作者都拥有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对作品进行修改的权利,以及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而发表权,虽然也属于人身权,但它比较特殊,其保护期限是有限制的。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著作财产权是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一般情况下,公民的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也是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与上述法人作品的情况相同。 综上所述,著作权中的部分权利(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会过期,但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通常是有保护期限的,超过法定期限后,作品就进入公有领域,他人可以在不侵犯作者人身权的前提下自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