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法上存在实刑加缓刑的情况吗?

我想了解下在刑法里有没有实刑加缓刑这种判罚。我朋友之前好像听说有这种情况,但不确定。我也不太懂法律,就想问问是不是真的有实刑加缓刑的情况,要是有这种判罚,它的依据和适用条件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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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刑缓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刑法体系中,实刑和缓刑是两种不同的刑罚执行方式,并不存在“实刑加缓刑”这样的判罚。 实刑,简单来说,就是要实际在监狱或者看守所等场所服刑。比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就要在监狱里度过这3年时间。而缓刑则是一种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当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时,可以宣告缓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这意味着,一旦被宣告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遵守规定,原判的实刑就不再执行了。所以,从法律规定和刑罚执行逻辑来看,不存在既执行实刑又同时适用缓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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