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保险算六险吗?


要弄清楚大病医疗保险是否算在‘六险’之中,我们首先得明确‘六险’的具体构成以及大病医疗保险的定义。 ‘六险’通常指的是在我们熟悉的‘五险一金’基础上,额外增加了一种商业保险。‘五险一金’是法定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而这额外增加的一险,可能是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保险等不同类型的商业保险。 大病医疗保险,它有不同的形式。一种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这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它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拓展和延伸,是政府为了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而实施的一项惠民政策。另一种是商业大病保险,这是保险公司推出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保险对象,当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时,由保险公司对所花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偿的商业保险行为。 从概念上来说,如果‘六险’中的额外一险包含的是商业大病保险,那么这种情况下大病医疗保险就算在‘六险’里。但如果‘六险’中额外的保险指的是其他类型,比如补充医疗保险、意外保险等,而不是商业大病保险,那么通常意义上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就不算在这个‘六险’范畴内,因为它本质上还是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一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强调了基本社会保险体系的法定性和基础性。而商业保险则是基于商业合同的约定,为投保人提供风险保障,遵循的是契约自由和市场原则。所以,大病医疗保险是否算‘六险’,关键要看‘六险’的具体构成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