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儿户口迁出还有继承权吗

我是家里的女儿,已经结婚并且把户口迁出去了。最近家里涉及一些财产分配问题,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户口已经迁出的情况,在法律上还有没有对父母财产的继承权呢?主要就是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确切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户口迁出
  • #女儿继承
  • #法定继承
  • #继承权利
  • #遗产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女儿户口迁出仍然是有继承权的。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继承权,简单讲就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在我国法律中,《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是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而且男女继承权平等。即便女儿户口迁出了,但与父母的血缘关系和法律上的亲子关系并没有改变,依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同时,继承的方式有多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父母生前立有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来分配遗产;要是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一般是均等分配遗产 。 不过,如果女儿存在一些特定行为,是会丧失继承权的。比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但要是有上述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女儿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女儿不丧失继承权。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