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款超过三年就不用还了吗?

我之前借给别人一笔钱,到现在已经超过三年对方还没还。我听人说欠款超过三年就不用还了,这是真的吗?我现在还能通过法律途径让对方还钱吗?有点担心自己的钱要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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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欠款超过三年并不一定就不用还了,这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债权人在一定时间内不向债务人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么当他向法院起诉时,债务人可以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不过,即使欠款已经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也不意味着债务人就可以不用还钱了。如果债务人自愿还款,债权人仍然有权接受。而且,如果在这三年期间,债权人有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比如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催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此外,如果债务人在诉讼中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也就是说,法院不会主动提醒债务人诉讼时效已过。所以,欠款超过三年并不绝对不用还,债权人还是有一定的法律途径可以尝试追讨欠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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