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在买东西的时候交了一笔订金,但是现在不想买了,不知道这个订金能不能退,想问问订金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啊,我交的这笔钱能拿回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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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从法律性质上来说,订金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它和定金有着本质的区别。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在法律上一般被视为预付款,不具有定金的担保性质。当合同正常履行时,订金会充当货款;如果合同不能履行,不管是哪一方的责任,接受订金的一方都应如数退还。也就是说,订金的退还相对比较灵活,它主要起到预先支付的作用,对双方的约束力较弱。所以,订金本身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它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按照约定作为预付款以及在合同未履行时的退还规则上。 因此,如果您交付的是订金,在不想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一般是可以要求对方退还的。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看双方在交付订金时是否有相关的约定,如果有约定且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就需要按照约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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