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需要当面签吗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和对方也基本谈好了各项条件。现在就纠结离婚协议签署的问题,想知道离婚协议是不是必须要当面签呀?要是不当面签,会不会有什么麻烦,影响后续离婚手续办理这些,所以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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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不一定要当面签。 从法律规定来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里强调的是书面离婚协议以及亲自申请离婚登记,但并没有明确要求离婚协议必须当面签署。 在实际操作中,有多种情况。一方面,双方书面签好离婚协议后再提交给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这种做法较为常见。双方可以在签署前充分沟通、协商各项条款,比如财产怎么分、孩子抚养权归谁等。书面签署能让双方有足够时间思考协议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另一方面,当面签署离婚协议也有好处。双方在同一时间、地点签署,沟通起来更加直接,能避免因沟通不畅产生误解和争议。而且当面签能增加协议的真实性和严肃性,让双方更认真对待离婚这件大事。 不过,不管是当面签还是书面签,都要保证协议内容明确、具体、合法,符合双方真实意愿。协议中要清楚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签署后,双方要保管好协议原件,在办理离婚登记时提交给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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