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30天取保候审后坐牢几率大吗


首先要明白,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说办了这个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所以,如果是因为上述前两种情况被取保候审,本身犯罪情节相对可能较轻,坐牢几率可能不大。比如可能判处管制,就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判处拘役一般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通常时间较短。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话,比如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也不用实际坐牢。 然而,如果是因为后两种情况取保候审,比如是因为羁押期限到了但案件没办完才取保,后续经过法院审理,要是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那么还是有可能会被判处实刑而坐牢的。 法院在判定是否坐牢以及量刑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会考虑犯罪行为的动机,比如为什么要实施这个犯罪行为;主观恶意程度,是故意还是过失等;社会危害性大小,对社会秩序、公众安全等造成的影响;罪犯是否属于累犯,如果是累犯通常会加重处罚;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以及被告人对于自身罪行的认识与悔过态度等。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配合调查,有从轻减轻情节,那么坐牢几率也可能降低。但要是存在恶劣情节,比如是累犯、犯罪手段残忍等,坐牢几率就会增加。 总之,公安30天取保候审后坐牢几率大小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案件具体情况和上述各种因素,最终由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