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取保候审的案件严重吗?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30天取保候审的案件是否严重,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一方面,从某些角度看可能相对不严重。首先,能够被取保候审,说明可能不符合逮捕的严苛条件,例如可能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或者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比如一些轻微的经济犯罪案件,犯罪金额较小,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后,可能被取保候审,这种情况下后续被判缓刑或者较轻刑罚的可能性较大。其次,取保候审给予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定的自由,使其有机会准备辩护,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和寻找证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案件并非极其严重。 另一方面,在某些情形下也可能比较严重。如果是刑事拘留后延迟至30天才取保候审的案件,一般属于重大疑难案件、团伙作案共同犯罪的案件或者是流窜作案,这类案件本身性质往往比较严重。而且取保候审只是变更了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最终的处理结果,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干扰证人作证等,可能会被再次逮捕。最终是否需要坐牢,要等法院审判后根据案件事实、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决定。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