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书有作用吗?


协议离婚书是有用的,但需要从不同方面来详细了解其作用和效力。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协议离婚书是什么。协议离婚书,也称为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它是夫妻双方对离婚事项的一种约定,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愿。 从法律角度来看,协议离婚书具有多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协议离婚的程序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表明,协议离婚书是办理协议离婚的必要文件之一。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登记时,会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确认双方是自愿离婚且对相关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书对于保障双方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它明确了双方在离婚后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了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例如,在财产分割方面,协议中明确了哪些财产归谁所有,双方就应当按照协议执行。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书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书只有在办理离婚登记后才会生效。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即使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因为离婚协议书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只有在完成离婚登记,婚姻关系解除后,协议书中的条款才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此外,协议离婚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协议书中的某些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那么这些条款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例如,协议中约定免除一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这种约定是无效的,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来免除。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书是有用的,它在协议离婚程序中是必要的文件,对于保障双方权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具有重要作用,但要确保其合法有效,并在办理离婚登记后才会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