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去民政局需要户口本吗?
我打算和老公去民政局办理离婚,不知道需不需要带上户口本。我听朋友说有的地方要,有的地方不要,有点拿不准。我就想了解下,从法律规定来讲,去民政局离婚到底要不要户口本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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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通常是需要户口本的。 离婚登记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这里面就提到了需要本人的户口簿。 不过,如果确实没有户口本,也不是完全不能办理离婚登记。若一方当事人无法提供户口簿,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此外,如果属于集体户口,当事人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所以,在没有户口本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开具相关证明来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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