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是否会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
我打算起诉离婚,担心对方转移财产。想了解下在起诉离婚过程中,会不会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会冻结,冻结的流程是怎样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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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离婚时,并不一定会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财产冻结,准确来说是财产保全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在离婚诉讼中,一方认为对方可能存在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从而影响到自己合法权益的实现,比如担心对方偷偷将银行账户里的存款转走,那么该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确有必要,并且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供了担保,就会裁定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
不过,如果不存在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情况,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去冻结对方银行账户。而且,申请财产保全的一 方需要向法院提供一定的担保,这是为了防止保全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如果最终发现申请保全是错误的,申请人需要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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