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是否会冻结账户?
我正在起诉离婚,担心对方转移财产,想知道在离婚起诉过程中,法院会不会冻结双方的账户呢?要是会冻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又该怎么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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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起诉过程中,账户是有可能被冻结的,不过这并不是起诉离婚就必然会出现的情况。 这里涉及到一个法律概念叫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呢,就是在诉讼前或者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够顺利执行,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相关财产采取的一种保护措施,冻结账户就属于财产保全的一种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也就是说,如果在离婚起诉时,一方发现另一方有转移、隐匿财产等可能损害自己财产权益的行为,或者担心判决生效后难以执行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对方的账户。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就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冻结相关账户。不过,申请财产保全的一方需要提供担保,万一申请有误给对方造成损失,要进行赔偿。另外,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通常是在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特殊情形下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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