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汇需要外管局的核销单吗?
我在做外贸生意,涉及到结汇的问题。以前听说结汇要用到外管局的核销单,但是现在情况好像有变化,不太清楚现在结汇到底还需不需要外管局的核销单,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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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汇指的是外汇收入所有者将其外汇收入出售给外汇指定银行,银行按一定汇率付给等值的本币的行为。在过去,核销单是外汇管理的重要凭证。核销单全称是“出口收汇核销单”,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企业在货物出口时需要向海关提交核销单,货物出口后,再凭核销单等相关凭证到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手续,之后才能进行结汇。 然而,随着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国家外汇管理局在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并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自改革实施之日起,企业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外汇局对企业的贸易外汇管理方式由现场逐笔核销改变为非现场总量核查。外汇局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全面采集企业货物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逐笔数据,定期比对、评估企业货物流与资金流总体匹配情况,便利合规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对存在异常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测,必要时实施现场核查。 所以,根据现行规定,结汇不需要外管局的核销单。企业可以根据自身贸易情况,按照银行的要求和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办理结汇业务。相关依据可参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公告》等一系列外汇管理改革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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