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房子抵押给别人需要担保吗
我最近打算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别人来获得一笔资金。但对于抵押过程中的担保问题不太清楚,不知道是不是必须要提供担保。想了解一下在我国法律规定下,把房子抵押给别人到底需不需要担保呢,希望能得到详细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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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房子抵押给别人是否需要担保,这得视具体情况来判断。 从法律角度讲,房子抵押并不一定非要担保。《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这意味着,当把房子抵押给别人时,房子本身就作为抵押物为债务提供了担保。 一般来说,如果抵押房屋的价值经过评估,在打折后能够完全覆盖所借款项(也就是债务金额),那么从保障债权人利益角度,可能就不需要额外的担保了。比如,你要借50万,而你的房子经过专业评估,即便在市场波动等情况下打折后价值也远超50万,这种情况下,仅用房子抵押就足以让债权人放心,不需要再找担保人。 然而,如果房屋价值不能覆盖债务金额,债权人从降低风险的角度考虑,可能会要求提供担保。比如房子评估价值80万,但你要借100万,这种时候债权人很可能要求你找个担保人或者提供其他担保方式。担保人就是答应在债务人还不上债时,帮忙承担还债责任的人或者组织。 另外,即使房屋价值足够,债权人基于更充分保障债权实现的考虑,也可能要求额外担保,这完全取决于债权人的意愿以及双方的协商。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签订合法有效的担保合同等相关协议,那么担保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 相关概念: 抵押人:就是把自己的财产(这里指房子)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 抵押权人:就是接受抵押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债权人。 担保:为了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一定方式提供保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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