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抵押是否需要做不动产登记

我最近打算把自己的房子拿去抵押,办理一些贷款来周转资金。但我不太清楚房产抵押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就想问问房产抵押是不是一定要去做不动产登记啊?要是不做会有什么后果?我想详细了解一下这其中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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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是需要做不动产登记的。 通俗来讲,不动产登记就像是给房产的各种权利状态做一个官方记录。通过登记,大家都能清楚知道这套房产有没有被抵押等情况。 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的房产抵押就属于不动产物权的一种设立行为,所以只有做了不动产登记,抵押行为才会在法律上生效。 另外,《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这进一步明确了房产抵押时办理登记的必要性,只有完成登记,债权人的抵押权才正式设立,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 如果不做不动产登记,那么抵押行为在法律上就相当于没有发生,当出现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等情况时,债权人没办法通过合法途径对抵押房产行使权利,比如不能优先受偿拍卖房产的价款等。 相关概念: 不动产物权:指的是对不动产享有的物权,像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都属于不动产物权,是一种对特定不动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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