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需要承担责任吗?

在签了合同后,对方却不打算履行义务了,我就很苦恼,这合同签了不就该按约定做嘛。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对方是不是必须得承担责任呀,要是承担责任,具体会有哪些责任形式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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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这种责任在法律上叫违约责任。简单来说,合同就像是双方之间的一个约定,既然都签了合同,那就得按照约定去做事情,如果有一方不做了,那就是违约,就得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继续履行,就是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的约定,继续完成应该做的事情。比如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卖家却不想卖了,买家就可以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把房子卖给自己。 采取补救措施,就是让违约方想办法弥补因为不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的不好影响。像交付的货物有质量问题,卖家就可能需要对货物进行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就是违约方要对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损失不仅包括已经发生的直接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对方可以获得的利益,但这个赔偿不能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能预见到或者应该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另外,如果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或者定金的约定,违约方还可能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适用定金罚则。比如约定了违约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那违约方就得支付;要是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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