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让去就意味着要被拘留吗?
派出所通知我去一趟,我心里特别慌,不知道是不是要被拘留了。我平时也没干啥违法乱纪的大事,就是之前跟人有点小冲突,不知道这会不会有事。我想知道,一般派出所让去,是不是就肯定要拘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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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通知去并不一定意味着要被拘留。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拘留的概念。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人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它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针对违反治安管理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是一种行政处罚;刑事拘留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这里只是提到传唤去接受调查,并没有说去了就会被拘留。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也就是说,只有符合这些法定情形,才会被刑事拘留。 所以,派出所让去可能只是为了了解情况、调查案件,比如让你作为证人提供相关信息,或者进一步核实一些事情。不一定会直接采取拘留措施。不过,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你存在违法犯罪事实,且符合拘留的条件,那才可能会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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