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户原路退回是否会引起税务风险?

我公司有一笔业务,对方通过公户转钱给我们,现在因为一些原因要原路退回这笔钱。我担心这样的操作会不会引发税务方面的风险,比如会不会被税务部门认为有偷逃税嫌疑之类的,想了解下公户原路退回到底有没有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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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户退款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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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户原路退回款项是否会引起税务风险,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税务风险的概念。税务风险就是企业在税务方面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比如可能会因为一些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操作,导致要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甚至面临罚款等情况。 如果公户原路退回款项是正常的业务往来调整,通常是不会引起税务风险的。例如,在交易还未实际完成,商品未交付、服务未提供,合同也取消了,这种情况下公户原路退回款项,在税务处理上就比较简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如果交易取消且款项退回,没有产生应税销售行为,也就不存在缴纳增值税等流转税的问题。 但是,如果公户原路退回款项背后存在一些异常情况,就可能会引起税务风险。比如,企业为了虚构交易来虚开发票,先进行公户转账,之后再原路退回。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税法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如果公户退回款项是为了隐瞒收入、逃避纳税义务,同样会面临税务风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公户原路退回款项本身不一定会引起税务风险,但企业要确保这种操作是基于真实、合理的业务背景,并且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正确的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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