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特勤局是否拥有执法权?

我最近了解到特勤局这个机构,不太清楚它在实际中有没有执法的权力。我想知道特勤局到底能不能像警察那样去执行法律相关的任务,他们执法的依据和范围是怎样的呢?希望能有专业人士解答一下。
展开 view-more
  • #特勤局
  • #执法权
  • #公安机关
  • #法律依据
  • #执法主体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特勤局在不同语境下可能有不同所指,通常来说,在我国并没有一个被广泛认知的统一名为“特勤局”且具有明确单一职能的执法主体。 一般我们所说的特勤人员,很多时候是协助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开展工作的辅助力量。公安机关作为重要的执法机关,其执法权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等十四项职责。而协助公安机关工作的特勤人员本身并没有独立完整的执法权,他们主要是在警察的带领和指挥下,从事一些辅助性的工作,比如维护现场秩序等。 在一些企业、单位内部也可能有特勤岗位,这类特勤主要负责本单位的安全保卫等工作,他们更不具备执法权。执法权是由法律赋予特定国家机关的权力,这些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来行使。只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执法主体,才能进行执法活动,并且要受到法律的严格监督和约束。所以,从普遍意义上讲,单纯的特勤局(如果存在这样的非法定执法主体)是没有执法权的,执法行为必须由法定的执法机关和人员依据法律规定来实施。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