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我和另一半过不下去了,想离婚但对方不同意,打算去法院起诉。我想知道法院判决离婚是依据什么条件呢?什么样的情况法院才会判离,我好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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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概念以及涉及的法律条文。 在法律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意味着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达到无法挽回、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程度。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需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比如重婚,指的是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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