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监督庭是否受理投诉?


审判监督庭是人民法院内部设置的专门负责审判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等进行审查和监督,以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正确实施。那么,审判监督庭是否受理投诉呢?答案是肯定的,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首先,我们要明白投诉的目的通常是希望纠正已经生效裁判中的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这其实就是一种投诉和纠错的机制,而审判监督庭会对这类申请进行审查。 比如,在某些情况下,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或者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当事人就可以向审判监督庭提出申诉,要求再审。这是因为这些情况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公正性和判决的正确性。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审判监督庭对于符合法定情形的刑事申诉也会进行处理。 不过,审判监督庭受理投诉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启动再审程序。审判监督庭会对投诉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查,只有在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实存在错误,并且符合再审条件的情况下,才会决定再审。 另外,投诉人需要以合理合法的方式提出投诉。一般来说,要提交书面的申诉材料,详细说明申诉的理由和依据,并附上相关的证据。这样可以让审判监督庭更全面地了解情况,做出准确的判断。 总之,审判监督庭是会受理投诉的,但投诉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当事人在投诉时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和理由,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