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诈骗罪存疑不起诉被害人自诉是否有期限?
我遇到了诈骗的事儿,警方调查后检察院以存疑不起诉。我想自己去法院自诉,可又不确定这个有没有时间限制。要是过了时间不能自诉,我的损失就没办法挽回了,所以想问问对诈骗罪存疑不起诉后,被害人去自诉有没有期限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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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对诈骗罪存疑不起诉后被害人自诉是否有期限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概念。存疑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而自诉则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诈骗罪的追诉时效要根据具体的量刑幅度来确定。 当检察院对诈骗罪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后,被害人如果要进行自诉,其追诉时效依然适用上述刑法规定的追诉期限。只要在相应的追诉期限内,被害人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例如,如果该诈骗犯罪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那么被害人在五年内都可以自诉;若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十年内都能提起自诉,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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