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深圳市同样是十级工伤,为什么赔偿的钱不一样?

我身边有一些在深圳的工友都是十级工伤,但拿到的赔偿款却有差异。不太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具体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还有如果遇到赔偿不合理的情况该怎么办?想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应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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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深圳市,同样是十级工伤赔偿金额可能不同,主要是因为赔偿计算与员工本人工资相关。 具体来说,十级工伤员工有权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受伤前七个月实际领取薪资总额的平均值计算,即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所以不同员工因工资水平不同,赔偿金额会有差异。若员工在康复过程中仍需治疗,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还可享额外赔偿待遇。 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遇到单位不按规定赔偿的情况,员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乡镇、街道设立的相关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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