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家暴要离婚的话孩子归谁?离婚时对男方诉权限制有什么?

我遭遇了家暴,实在过不下去想离婚,现在特别纠结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也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对男方的诉权有没有什么限制,希望能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来保障自己和孩子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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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遭遇家暴要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首先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若协商不成,就要起诉由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时遵循“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原则。具体来说: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考虑到孩子在幼儿阶段对母亲的依赖度较高,母亲能给予更细致的照顾 。例如孩子尚在哺乳期,母亲的陪伴对其成长十分关键。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量很多因素,像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教育背景、家庭环境等。比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以及较多时间陪伴孩子,这些都可能成为获得抚养权的优势条件。而且在一方有家暴情况时,法院通常会酌情将孩子交给无不良嗜好的家长,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毕竟家暴行为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自主意识和判断能力,他们对跟随哪一方生活有自己的想法,法院一般会充分考虑。 关于离婚时对男方诉权的限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处于特殊时期的女方以及胎儿、婴儿的权益。在女方身体较为虚弱、需要特殊照顾的阶段,限制男方的诉权,给予女方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调整和恢复。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是指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事项时,要全面综合地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最终的决定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发展最为有利。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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