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和出轨在离婚时哪个后果更严重?


在家暴和出轨这两种情况在离婚时哪个更严重,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从对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认定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出轨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认定为重大过错),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家暴和出轨都可能被认定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过错情形。不过,家暴行为通常具有更明显的暴力和伤害性,对受害者的身体和精神造成直接的侵害,往往更容易被认定为法定的离婚事由。而出轨虽然也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但在证明其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重大过错”时,可能需要更充分的证据。 其次,在财产分割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有家暴或出轨行为,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得到适当的照顾。一般来说,家暴这种行为的恶劣程度较高,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能会获得相对更多比例的财产。而出轨导致的财产分割倾斜程度可能相对小一些,但具体比例还是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量。 再者,关于损害赔偿。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家暴和符合条件的出轨行为,无过错方都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但家暴行为给受害者带来的身心伤害往往更为严重,因此在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时,家暴案件中的赔偿数额可能会相对较高。 最后,在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上。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有家暴行为,考虑到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可能存在潜在威胁,其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会大大降低。而出轨行为对抚养权的影响相对较小,但如果出轨行为严重影响到抚养能力和孩子的成长环境,也会成为法院考量的因素。总体而言,从法律后果的严重程度综合来看,家暴在离婚纠纷中通常会被认为是更严重的过错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