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抵税政策是怎么算的?


捐款抵税,实际上就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符合规定的捐赠金额从收入中扣除,然后再按照相应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税款,这样就可以少交税了。 在我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下面来详细说说计算步骤。首先,确定自己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会因为收入类型不同而有差异。比如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然后,判断自己的捐赠是否符合扣除条件。捐赠必须是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进行的,并且用于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 接着,计算可扣除的捐赠限额。一般情况下,用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30%,得出的结果就是可扣除的捐赠限额。如果捐赠金额小于等于这个限额,那么实际捐赠金额可以全额扣除;如果捐赠金额大于限额,那么只能按照限额扣除。 最后,计算抵税后的应纳税额。用扣除捐赠额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应纳税额。 举个例子,小李月工资收入是10000元,三险一金扣除1000元,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其他扣除项目。那么他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0000 - 5000 - 1000 - 1000 = 3000元。本月他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贫困地区捐款了1000元,可扣除的捐赠限额是3000×30% = 900元,所以只能扣除900元。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3000 - 900 = 2100元。对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3%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那么他本月应纳税额就是2100×3% - 0 = 63元。如果没有捐款,他本月应纳税额是3000×3% - 0 = 90元,通过捐款抵税,少交了90 - 63 = 27元的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