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捐赠是否可以抵个人所得税?
我前段时间进行了慈善捐赠,现在到了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就想问问这慈善捐赠的部分能不能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啊?要是能抵税的话,具体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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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捐赠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抵个人所得税的。这里所说的抵税,实际上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符合规定的捐赠金额从收入中扣除,从而减少应缴纳的税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也明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称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 也就是说,要实现慈善捐赠抵个人所得税,需要满足几个条件。一是捐赠要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进行。二是捐赠对象是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三是捐赠额扣除有一定比例限制,一般是未超过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若有国务院规定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情况则按规定执行。 在操作上,个人应留存好捐赠票据等相关凭证,以便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按照规定进行税前扣除。这样,就能合法合规地享受慈善捐赠带来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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