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我最近打算买一套二手房,已经和卖家谈得差不多了,现在到了过户环节。但我不太清楚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担心因为材料不齐耽误过户时间。希望能得到一个详细的解答,让我顺利完成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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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二手房过户时,买卖双方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卖方需准备的材料: - **身份证明**:身份证(夫妻双方),如果是外地人口还需暂住证;这是为了确认卖方的身份信息和居住情况,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 **户口本**:夫妻双方的户口本,且一般需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用于证明家庭成员关系和户籍信息。 - **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单身证明等,用以证明卖方的婚姻状况。 - **配偶及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若房屋存在共有情况,需要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保障其他共有人的权益。 - **房屋产权证**: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 - **房屋登记表及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证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明确房屋的具体信息。 -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证明房屋交易相关税费的缴纳情况。 - **网签合同**:规范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和权利义务。 买方需准备的材料: - **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外地户口需暂住证,确认买方的身份和居住状况。 - **户口本原件**:证明买方的户籍信息。 - **私章(方形章)**:用于相关文件的签署和确认。 - **网签的房屋买卖协议**:明确双方的交易约定。 - **税费缴纳证明**:证明买方已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需要其他材料,比如: - **行政决定书**:涉及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的情况。 - **生效法律文书**:如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等。 - **批准文件**:收购或合并企业、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等情况,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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