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十级交通伤残能赔偿多少?


东莞社保十级交通伤残赔偿的具体数额要根据实际情况计算,涉及多个赔偿项目。 首先是医疗费,它是根据治疗十级伤残实际支出的费用来确定,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以及其他医用费用 。简单说,就是治疗伤病实际花了多少钱,保存好相关票据来计算。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 住院伙食补助费,其赔偿金额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以住院天数来计算。例如当地该标准是每天100元,住院10天,那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是100×10 = 1000元。 营养费需根据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比如医生认为需要加强营养,给出了具体建议,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金额。 误工费方面,如果有固定收入,误工费赔偿金额等于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乘以误工时间。比如每月固定收入5000元,误工3个月,误工费就是5000×3 = 15000元 。要是没有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陪护费,如果陪护人有固定收入,赔偿金额就是陪护人的原收入乘以陪护时间;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乘以陪护时间。 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需要保留好交通票据。 住宿费按照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乘以住宿天数计算。 十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为交通事故十级残疾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城镇或农村)×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一般来说,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总之,各个赔偿项目综合起来,才是最终能获得的赔偿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