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撞人属于什么行为?


驾驶机动车撞人这一行为的性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下面从不同情形为你详细分析。 如果驾驶人在正常驾驶过程中,由于一些难以预见、不可避免的意外因素导致撞人,并且没有违反交通法规,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意外事件。在意外事件中,驾驶人主观上没有过错。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也就是说,即便驾驶人无过错,也可能需要根据公平原则,对受害人给予一定的补偿。 当驾驶人存在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如超速、闯红灯、酒驾等,从而导致撞人事故发生,这种情况下就属于一般的交通肇事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人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比如可能会面临罚款、扣分、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等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所以,驾驶人还需要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要是驾驶人的违规行为非常严重,导致撞人后造成了重大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如果驾驶人故意驾驶机动车撞人,那就不属于交通肇事的范畴了,而是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总之,驾驶机动车撞人行为的性质不同,对应的法律责任也有很大差异。在驾驶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