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并且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处罚会怎样?
我之前有过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经历,这次又醉酒驾驶机动车了,我特别担心会面临很严重的后果。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会怎么处理我,处罚力度会比普通醉驾更严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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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醉酒驾驶机动车并且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处罚是一种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法律概念。醉酒驾驶,指的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而酒后驾驶则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之前已经有过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经历,又醉酒驾驶机动车,处罚力度会显著加重。在刑事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而有酒后驾驶被处罚的前科,法院在量刑时通常会从重处罚。 此外,这种行为还会对个人的生活和工作产生诸多不利影响。例如,被吊销驾驶证后,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合法驾驶机动车,会给日常出行带来极大不便;一旦被认定构成犯罪,留下犯罪记录,可能会影响个人的职业选择、子女的政审等。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酒后驾车,更不能醉酒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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