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血检192初犯且触犯刑法一百四十八条的刑事案件会判多久?
我之前没犯过事,这次喝酒后开车被查,血检酒精含量192。听说这触犯了刑法一百四十八条,想知道这种情况到底会被判刑多久,心里很慌,想提前了解下,好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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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说明的是,醉酒驾驶机动车一般涉及的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并非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八条主要涉及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等方面犯罪,和醉驾关系不大。 而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92mg/100ml ,已经远超醉酒驾驶80mg/100ml的标准,构成危险驾驶罪。 根据《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一般初犯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醉驾行为,会在这个范围内量刑,同时还会并处罚金。 不过,如果存在一些加重处罚的情节,判刑就会更重。比如,因醉驾引发了交通事故,并且在事故中负有责任;血液酒精浓度超过200mg/100ml ;有严重的超员、超载、超速驾驶,无证驾驶,使用假牌照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者曾经因为酒驾受到过行政处罚或刑事追究等,都可能导致处罚加重,甚至可能超出拘役范围,达到有期徒刑。 另外,如果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等表现,或者有自首情节,是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相关概念: 危险驾驶罪: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拘役: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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