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含量113.7,驾驶证在交警队可以不被吊销吗?
我开车被查出醉酒含量113.7,现在驾驶证在交警队。我很担心会被吊销驾照,因为没了驾照工作生活都会受很大影响。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可能驾驶证不被吊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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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酒后驾驶是一个较为复杂且严肃的法律问题,而醉酒驾驶更是其中的重点监管对象。首先我们要明确“醉酒驾驶”这个概念。醉酒驾驶,简单来说,就是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标准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依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当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驶。而你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113.7mg/100ml,已经妥妥地处于醉酒驾驶的范畴。 接下来看看法律对于醉酒驾驶的处罚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一旦被认定为醉酒驾驶,吊销驾驶证是法律规定的必要处罚措施。 交警队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执行。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讲,你这种醉酒含量113.7的情况,驾驶证是会被吊销的,交警队没有不吊销的权力。这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公共秩序,防止因醉酒驾驶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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