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检察院不起诉,会有案底和记录吗?


首先来解释一下案底这个概念,案底通常说的是某人过去有违法或犯罪行为而留下的记录,在我国法律里主要指的是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一般存放在公安部门和相关国家机关 。 关于醉酒检察院不起诉是否有案底和记录的问题,得看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十六条也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检察院对醉酒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从犯罪记录角度讲,这种情况是不会留下犯罪记录即案底的,因为没有经过法院判决认定有罪。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醉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即便检察院不起诉,不涉及刑事犯罪记录,但仍可能面临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像吊销驾驶证、一定期限内禁考等,这类行政处罚是会有记录的。但这种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的案底相比,影响要小很多,一般对日常生活、出行影响不大,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一些对个人背景审查非常严格的工作岗位等,可能还是会有一定影响。 相关概念: 案底:通常指某人过去违法或犯罪行为留下的记录,在我国主要指刑事犯罪前科档案。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特赦令:是国家元首或者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发布的赦免令。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是指某些犯罪行为须由被害人向法院告诉,法院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法院不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