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期限是多久?
我打算和配偶离婚,听说符合条件能申请离婚损害赔偿。但我不知道提出这个赔偿请求有没有时间限制,也不清楚具体期限是多久。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避免错过申请时间。
展开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期限,不同情况有不同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时,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如果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简单来说,如果无过错方是原告,要在离婚诉讼时一起提出赔偿请求;如果是被告,不同意离婚且不提出赔偿请求的可之后单独起诉;一审没提二审提的先调解,调解不成另行起诉,双方同意二审一并审的也可一并裁判。协议离婚后一般能提赔偿请求,但之前明确放弃的就不行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