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相撞是否属于交通事故?
我家附近路口,经常有电动自行车来来往往,有时候会看到电动自行车之间发生碰撞。我就疑惑了,这种电动自行车之间的相撞,到底算不算交通事故呢?我想了解具体的判定依据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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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相撞属于交通事故。 首先,从交通事故的定义来看,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这里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的范畴。例如,在城市道路上,两辆电动自行车因一方闯红灯而发生碰撞,导致人员受伤或车辆损坏,这就符合交通事故的构成要素。 其次,相关法律也对此有明确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指出,交通事故涉及的车辆包括非机动车,即电动车。这就从法律层面确定了电动自行车相撞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在发生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后,应该按照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来进行。一般来说,要及时报警,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责任划分。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如车辆行驶轨迹、碰撞位置、双方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等,来确定双方的责任。例如,如果一方在行驶过程中存在超速、逆行等违规行为,那么该方可能会被认定为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如果对事故认定书存在疑虑或者不满,当事人可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次日起算,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形式的复议申请书,阐述复核请求以及理由,并附带主要证据。 如果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造成了严重后果,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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