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离婚后房产归子女居住权的期限是多久?

我和伴侣离婚了,在离婚协议里约定房产归子女,并且给我设立了居住权。我想知道,按照民法典规定,我在这个房子里的居住权期限是多久呢?是有明确的时间限制,还是可以一直居住到我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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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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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民法典中离婚后房产归子女时居住权的期限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居住权的概念。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而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所以,离婚后房产归子女,居住权的期限首先要看当事人之间在居住权合同中的约定。 如果居住权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居住权的期限,比如约定居住权期限为10年,那么居住权人就只能在这10年内享有居住该房屋的权利。当10年期限届满,居住权消灭,居住权人就不能再继续居住该房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要是居住权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居住权的期限,这时候就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在一些案例中,如果是为特定人设立居住权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居住需求,例如为年迈的父母设立居住权,一般会认为居住权期限到该特定人死亡时为止。这其实也符合居住权设立的初衷,即保障居住权人的生活居住需要。 此外,即使离婚后房产归子女,但在设立居住权并进行登记后,居住权人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享有居住该房屋的权利,子女虽然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但也不能随意妨碍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因为《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意味着居住权经过登记后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包括房屋的所有权人。 总之,离婚后房产归子女时居住权的期限主要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会根据具体情况和居住权设立的目的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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