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的效力是怎样的?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签了离婚协议书。但我不太清楚这份协议到底有多大效力,它能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吗?离婚后对方要是不按协议执行,这份协议能起到作用吗?我想了解下协议离婚的效力具体是怎样的。
展开 view-more
  • #协议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下面来详细介绍协议离婚的效力问题。 首先,从身份关系上来说,一旦夫妻双方完成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这意味着双方从法律层面上不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双方不能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不能相互继承对方的遗产等。 其次,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内容效力。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如果一方不按照协议履行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等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然而,协议离婚的效力也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如果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此外,离婚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比如,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但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一方承担后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总之,协议离婚在身份关系解除、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限制和特殊情况。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应当谨慎考虑,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的真实意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