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伤人后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电动车撞伤人后的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赔偿项目及标准: **医疗费**:这是用于伤者接受医学检查、治疗、手术以及购买必要药物等的费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误工费**:如果伤者因受伤而耽误工作导致收入减少,侵权人需要赔偿误工费。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当伤者需要他人护理时,就会产生护理费。按照司法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交通费**:伤者因就医、复查等产生的必要交通费用也应得到赔偿。一般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进行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伤者需要住院治疗,侵权人需支付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根据伤者的伤情和恢复情况,若需要加强营养,侵权人应支付营养费。营养费的具体数额通常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者鉴定结论来确定。 **残疾辅助器具费**:如果伤者因伤致残,需要配置残疾辅助器具,如轮椅、假肢等,相应的费用也应由侵权人承担。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