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不小心导致别人受了重伤,现在心里特别慌,也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是不是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了。我想了解一下,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具体是怎样的,我这种情况属不属于这个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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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过失重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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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重伤罪是一种在生活中可能会涉及到的犯罪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构成要件。 首先是主体要件。过失致人重伤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这意味着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年满十六周岁且精神正常的人,如果实施了过失致人重伤的行为,就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其次是主观方面要件。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例如,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应当注意观察路况,但由于行为人玩手机而没有注意到前方行人,导致将行人撞伤至重伤,这就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则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致人重伤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比如,行为人明知自己驾驶的车辆刹车有问题,但认为自己驾驶技术好,不会出事故,结果在行驶过程中因为刹车失灵将人撞成重伤,这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然后是客体要件。过失致人重伤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权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性为内容的权利。也就是说,任何人都不能非法侵害他人的身体,使他人身体受到重伤的损害。 最后是客观方面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并且必须已经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的;(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只是造成了他人轻伤或者没有造成伤害后果,那么就不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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