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构成要件。 首先是主体要件。强迫交易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也就是说,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都能成为该罪的主体。比如,个体商贩甲强迫顾客购买其商品,或者某公司强迫其他企业接受其不合理的服务,都可能构成此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次是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这意味着犯罪人是有意通过强迫的方式来达到交易的目的,而不是因为疏忽或者意外导致的。例如,张三明知自己的威胁行为会迫使李四和他进行交易,仍然实施了威胁行为,这就体现了直接故意。 然后是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也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在正常的市场交易中,买卖双方应该是自愿、平等的进行交易。而强迫交易行为破坏了这种公平、自由的交易环境,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最后是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暴力”是指对交易相对方的身体实行强制或打击,如殴打、捆绑等;“威胁”是指对交易相对方实行精神强制,如以杀害、伤害、毁坏财物、损害名誉等相要挟。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多次强迫交易的、强迫交易数额巨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等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