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首先是客体要件,此罪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正常活动秩序,这是一个复合的客体。简单来说,这种行为既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又干扰了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流程。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有着严格的程序和要求,伪造证据会破坏这个公正的程序,影响司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9条也从侧面说明了不同诉讼中对妨害证据行为有不同规定,而本罪仅针对刑事诉讼。 其次是客观要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故意伪造证据或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这些行为是构成此罪的关键。这里的证据指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当事人主要指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也就是说,在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审判的过程中,如果有辩护人实施了上述伪造证据等行为,就可能符合这个罪的客观要件。 然后是主体要件,此罪的主体特定,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就是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为其辩护的人,包括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等;诉讼代理人则是公诉案件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其他刑事诉讼参与人,以及刑事案件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都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最后是主观要件,行为人具有直接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公民权利或干扰司法活动,但仍然为之。无论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袒护亲友、挟私报复还是贪利图财等,不同的动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三百零六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需要注意的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相关概念: 复合客体:指一种犯罪行为同时侵犯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具体的社会关系。 直接故意:犯罪故意的一种类型,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