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报复证人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打击报复证人罪的构成要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这里所说的民主权利,就是公民享有的批评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这些权利可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部分,受到国家法律严格保护。我国宪法第41条就有相关规定,保障公民这些权利不被侵犯,为了落实宪法赋予的权利,刑法专门规定了打击报复证人罪。此罪不仅损害公民权利,还影响国家机关声誉和正常运转,侵害的是复杂客体。而且侵害对象仅限于证人,证人指在诉讼过程中已经依法提供证明的人,知悉案情但没作证的人不是本罪对象,不过通过加害证人亲友打击报复证人的,可按本罪处理。 其次是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打击报复的方式多种多样,比如制造借口非法克扣证人工资、奖金;将证人调去脏、累、苦的岗位或者调离本单位;给证人降级、降职、降薪;压制证人的提职、晋升及职称评定;开除证人党籍、公职或解雇;非法关押、组织批斗证人等。 再者是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也就是说,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最后是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打击报复证人的目的。就是说行为人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证人造成伤害,还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也表明,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相关概念: 复杂客体:就是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社会关系。 一般主体:指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的犯罪主体。 直接故意: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